企业外籍人员申办《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》
1.委托书
2.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(原件及复印件)、批准证书、公司章程、合资合同(合资、合作企业)的复印件;
3.聘用外籍人书面申请报告;
4.企业聘用外籍人的聘用意向(副总以上职位带董事会决议);
5.外籍人的中文简历和任职资格证明及护照复印件;(需大学本科学历及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);
6.外籍人的健康状况证明(体检证明的复印件);
7.《外国人就业申请表》一份,二寸照片一张贴表上。
注:内资公司聘用外籍人员需带单位《社会保险登记证》原件及复印件。
(二)、注意事项:
1.履历证明、资历证明如是外文,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;
2.用人单位聘用副总以上职位,需同时提供企业董事会2/3以上成员签字的决议;不设董事会的提交由公司章程规定的负责人签字决议;
3.外省市企业在京分支机构均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(复印件)、批准证书(复印件)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注册证(原件及复印件);
4.《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》自签发之日起六个月有效,过期不办有关手续的,许可证自动失效。
企业外籍人员申办《外国人就业证》
1.委托书
2.外国人就业许可证(正本);
3.体检证明(需出示北京卫生检疫局出具或确认的健康证明。地址: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0号,电话:64274240)
4.《法人营业执照》副本复印件及被聘用的外籍人签订的《劳动合同》(复印件);(属境外单位派遣,应由境外派遣单位出具相应的证明,并证明聘用期限);
5.有效护照正本及复印件;
6.《外国人就业登记表》一份,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二张。
注:持《外国人就业证》在入境三十天内向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办居留手续。
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办理外国人就业证
1.委托书
2.工商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;
3.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《工作证》原件及复印件;
4.外籍人的中文简历;
5.有效护照正本及复印件;
6.体检证明(需出示北京卫生检疫局出具或确认的健康证明;地址: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0号,电话:64274240);
7.《外国人就业登记表》一份,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二张。
注:持《外国人就业证》在入境三十天内向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办居留手续。
企业外籍人员就业证延期
申办就业证延期,应在就业证有效期满前30天办理。
1.委托书
2.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3.有效护照(正本);
4.《外国人就业证》正本;
5.《就业延期申请表》一份,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一张。
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籍人就业证延期
申办就业证延期,应在就业证有效期满前30天办理。
1.延期后的登记证复印件;
2.有效护照正本;
3.《就业证》正本;
4.《就业延期申请表》一份,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一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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